對話江西太平洋宇洪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余洪鋼
建筑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數字時代更加彰顯其發展潛力,新基建橫空出世并成為時代潮流,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為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貢獻。然而隨著國家在綠色建造領域的全面推動,傳統粗放式的增長模式對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挑戰,建筑企業迫切需要轉型升級。
《時代人物》:近年來,無論房地產企業還是建筑企業都面臨巨大的財稅問題,會有什么方式可以解決?
余洪鋼:無論房地產企業還是建筑企業都面臨巨大的財稅問題,成本缺失、稅負成本高,金稅三期對財務、稅務工作的合規性要求高,很多企業不懂財稅,多交稅沒利潤、少交稅風險大,企業賬面利潤跟實際情況相差較大,涉稅風險較大,稅務認不認可又是一個問題,那么應該如何解決棘手的財稅問題?宇洪大建安平臺產品和服務分為四類模式,包括大建安模式、建筑安裝模式、小建安模式以及其他。目前,宇洪大建安以大建安、建安為主,諸如一些房地產項目及利息、傭金、中介、咨詢等問題都可以用大建安模式解決。
宇洪建設和宇洪咨詢打造的大建安是您放心的房地產/建安財稅平臺。平臺是當地的納稅三強龍頭企業,平臺以業務生態為基礎,在法的框架下,用大建安工程承包的思維,解決房地產項目的稅務問題,幫助房地產商利潤倍增!平臺擁有國內頂級的資深專業團隊,二十多年專注工程、法務、稅務、財務,四位一體免費解決房地產和建安企業稅務痛點!免費提供優質合法創新的房地產和建安項目財稅規劃落地解決方案,省錢、省力、省麻煩!
《時代人物》:近年來,財稅服務公司層出不窮,您覺得宇洪大建安在這方面有什么優勢呢?
余洪鋼:大建安EPC財稅平臺采用八大承包模式,在國內系宇洪建設首創。現市面出現很多商務機構和公司都在模仿甚至直接抄襲這八大承包模式,但模仿只有其形而無其神:
第一種:大建安EPC模式,大建安=EPC+托管資金+墊資+…,在傳統EPC項目總承包的基礎上加上土地一二級聯動開發、設計施工定額不下浮、簽證、墊資、托管咨詢,再加銷售廣告等等,開發和施工整個生態系統和相關產業鏈全部通過平臺來實現。該種模式適用于還未開建或剛開始建造的房地產項目,可以合理合法的全面解決房地產項目財稅問題。
第二種:施工總承包方式,如建安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工程等。該種模式適用于合理規劃房地產企業開發全過程中的建安成本。
第三種:聯合體承包模式。聯合體解決在建項目已有施工單位,并且已完成部分或大部分工程,可由宇洪建設和原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用聯合體重新與開發商(業主)簽訂EPC項目總承包大建安合同,聯合完成承包工程項目建造;聯合體承包模式無法實現時可以利用原施工單位簽訂EPC項目總承包大建安合同,再分包部分工程來實現;也可以幫助原施工單位在某稅收優惠地區成立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進行運作。
為房地產項目提供建安配套服務(已開工的可補充協議用聯合體總承包模式,原總包單位做聯合體牽頭人,宇洪建設做聯合體成員,授權牽頭人對外代表聯合體行使一切權力及對外處理事務,即原所有的資料如報建手續、開工許可、簽證、竣工驗收等不變,但稅務各開各票),通過平臺獨創的大建安模式,引入設計+施工+托管咨詢+墊資等=EPC項目總承包大建安模式,以工程定額+簽證為依據,科學籌劃其大建安成本,合理合法規劃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最終可以增加銷售額10%-20%的稅后收益額。該種模式適用于在建項目,可以比較全面的解決房地產成本核算與稅收問題。
第四種:工程承攬方式。解決主體工程不能分包,不能肢解分包,即原總包單位采購主材和主要設備等,然后主體勞務分包給勞務公司,剩余的主體工程以外的工程交由宇洪建設公司做工程承攬;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工程承包建設工程合同是承攬合同的一個分支,也就是說工程承包是一種特殊的承攬方式,它從屬于承攬,工程承包對分包有很高要求,分包比例不能過高,主體工程不能分包,不能肢解分包等,而承攬沒這些要求。承攬對資質要求很低,只要有勞務資質就可以了,承攬可以帶輔助材料和輔助機械設備,甚至可以帶主材和主要機械設備,而工程承包需要專業資質,如做裝修、消防等都要有相應的專業承包資質或工程總承包資質。用承攬合同的方式避開工程承包的很多法律障礙,用的是承攬合同的法律基礎。《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八百零八條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該種模式適用于補全建安工程的成本。
第五種:專業分包方式,如土石方、樁基礎、裝飾裝修、外墻、水電、綠化等。該種模式適用于合理規劃建安工程的成本。
第六種:勞務分包方式,各種勞務+輔助材料和輔助機械等,適用于補全勞務成本(可帶輔助材料和輔助機械等)。原則上是不允許主要的構配件、主要的設備、主要的材料和主要的周轉材料在勞務分包里面體現的,只能含輔助材料、輔助機械等;勞務分包不能再分解為勞務分包,但可以分解為施工勞務作業班組;勞務分包可以為純勞務分包(以工資表為唯一成本)或帶輔助材料和輔助機械的勞務分包(措施費和利潤等也可放在勞務分包里面)。
第七種:組合方式(主體勞務分包+工程承攬方式)。這是組合模式,即將主體勞務分包與工程承攬方式有機結合起來。
第八種:專業施工班組承包方式:專業施工包括如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混凝土、鋼筋、焊接、腳手架、水暖電安裝、鈑金、架線等具體工程項目。底層邏輯是專業施工班組,但專業施工班組不一定是純勞務,設置的專業施工班組是包括輔助材料和輔助機械等(措施費和利潤等也可放在專業施工班組里面)。只要總承包單位獲得了主要材料,如鋼筋、水泥、混凝土等,剩余的工程量根據工程量清單分解為不同的施工班組具體承接,即把剩余的工程量、間接費等放在不同的專業施工班組提供。這就是主材+施工各班組的模式(以后主推);專業施工班組通過智慧化工地即數字化(含可視化)中的數字化財稅板塊,進一步用數字化夯實施工各班組證據鏈,做到業財法稅融合。該種模式適用于規劃好大建安或建安工程的成本。
《時代人物》:業財法稅融合理論體系對于大建安模式的貢獻是什么?
余洪鋼:以前是采用“人材機模式”運行,現在我們借鑒“業財法稅融合”思想,“業財法稅融合”是一套財稅體系,正如馬克思主義是一套思想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是馬克思主義理論指導下的社會實踐。“業財法稅融合”是頂層設計,是一套思想體系,大建安EPC財稅平臺就是“業財法稅融合”下的實踐范本。宇洪大建安模式,相當于“業財法稅融合”理論通過宇洪大建安EPC平臺在房地產/建安行業的落地實踐,形成了自成體系的宇洪大建安EPC財稅平臺新模式。
“業財法稅融合”思想的形成與脫穎而出,是系統論思想應用于財稅管理的一次創新,也是理論界與實務界對合規性認知的又一次飛躍。“業財法稅融合”思想凸顯業務財務、法務、稅務四位一體的重要性,體現的是一種管理創新思維,強調的是一種基于風險控制導向的場景融合與管理融合。“業財法稅融合”旨在形成一種能夠涵蓋運營模式、財務管理、法律規制、稅務管理的系統化風險管控模式,使經營業務及其管理流程得到來自財務、法律、稅收的全方位管控,達到業務運營無障礙、法律操作無縫隙、財稅管理無風險的最佳效果。
概言之,“業財法稅融合”思想為企業的交易結構設計、財稅合規與價值創造提供了穩固的奠基石,將成為新時代企業變革、財稅創新與技術進步的新引擎。
“業財法稅融合”體系是大建安EPC財稅平臺模式的理論基礎與指南,對于提升建筑業財稅管理、助力房地產業發展提供理論根基與創新支撐。
《時代人物》:據了解,大建安EPC財稅平臺模式取得一定的模式創新,您能否介紹一下大建安?
余洪鋼:宇洪大建安,宇洪是公司品牌,建安是建筑安裝,我們圍繞“大”做文章,大有三重意思,第一重“大”是一種生態系統,重構一種生態模式,重構一種交易結構,把開發和施工揉合在一起形成一種生態系統,再利用數字化工地和數字化財稅重新構建、重新設計交易結構,達到最優稅負率;第二重“大”是整個產業鏈大,整個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從土地一二級聯動開發到設計、勘測、施工、采購、墊資、托管、咨詢、廣告、銷售、物業管理等服務,建安活動是基礎,可謂之“皮”,其他業務是“毛”,皮和毛一體,一起不斷融合成長;第三重“大”是做項目時主營是建筑安裝業務,是皮,兼營、混合經營和價外費用(如傭金、提成、中介費、知識產權、大數據、利息等)是毛,皮連著毛,毛跟著皮,皮毛一體化,實現整體財稅規劃。比如說某公司一年有7000萬元的利息收入,公司利息收入一般要交25%的企業所得稅及20%的個人所得稅,若采用大建安模式,引入大建安財稅平臺,通過工程思維以多種承包模式完善業務操作,可以達利用工程規劃合理節稅效果。
大建安承包經營模式引進國際項目的管理理念,利用建筑安裝工程行業多種承包模式,將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過程中從土地一二級聯動開發到設計、施工、采購、咨詢、墊資、推廣等項目開發協同管理進行戰略整合的一種稅務規劃管理模式,為平臺經濟稅收模式的一種方式,主要是適用房地產開發。
為房地產項目提供建安配套服務(已開工的采用聯合體總承包模式,原總包單位做聯合體牽頭人,平臺做聯合體成員,授權帶頭人對外代表聯合體行使一切權力及對外處理事務,即原所有的資料如報建手續、開工許可、簽證、竣工驗收等不變,但根據各自的工程項目按照稅務管理要求開具發票),通過平臺獨創的大建安EPC總承包模式,引入設計+施工+托管咨詢+墊資等=總承包大建安模式,以工程定額+簽證為依據,科學籌劃其大建安成本,合理合法比常規方式大幅降低土地増值稅和所得稅,最終可以增加銷售額10%-20%的利潤,數字化財稅實現利潤增長。
此模式現階段具有唯一獨特性,具有可操作性和變通性強特點,且受宏觀經濟政策變化的影響很小,操作運營自成體系。